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六十九条、第七十条对不坚定理想信念行为列出负面清单,作出处分规定。其中,第七十条分三款对搞迷信活动作出规定。
组织迷信活动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
参加迷信活动或者个人搞迷信活动,造成不良影响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
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,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,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。
典型案例
湖北省商务厅原党组书记、厅长秦军搞迷信活动问题
2008年至2011年,秦军为谋求“祛病消灾保官运”,两次请“风水术士”到其父亲墓前看风水、“烧符作法”;2014年下半年,再次请“风水术士”为其画符并按要求随身携带。2015年5月,秦军在担任襄阳市市长期间,听信属相“相生相克”说法,并前往寺庙求证与其“相生相克”的生肖,后据此更换身边工作人员。
此外,秦军还存在对抗组织审查等违反政治纪律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,受到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,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。(来源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)
案例分析
从近年查处通报的案件看,因违纪违法落马的党员干部中,有的迷信算命看相之术,为自己的升迁求签算卦;有的把佛龛神像从家里一直供到办公室,妄想乞求消灾避祸;有的对江湖骗子言听计从,甚至因所谓“大师”“高人”指点而乱改规划、乱上项目……一出出封建迷信“闹剧”,可谓荒唐至极。
那些搞封建迷信活动的党员干部之所以执迷不悟,最终走上贪腐歧途,滑入违纪违法的深渊,归根结底还是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现实生活中,一些党员、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,说到底是信仰迷茫、精神迷失。对党员干部来说,理想信念是管方向的,左右前进目标与行动的,理想信念的动摇必然导致前进方向的迷失。理想信念动摇滑坡,精神家园成了荒漠,各种脱缰越界就在所难免。
警示寄语
对于党员干部而言,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,还要从打牢思想根基入手,增强党性修养,坚定政治信仰。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,解决好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,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经受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、思想淬炼、精神洗礼,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坚定理想、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、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。
纪法原文链接
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
第六十八条 组织、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理论、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,破坏民族团结的,对策划者、组织者和骨干分子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对其他参加人员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,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,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。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,情节较轻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
第六十九条 对信仰宗教的党员,应当加强思想教育,要求其限期改正;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,应当劝其退党;劝而不退的,予以除名;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
第七十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参加迷信活动或者个人搞迷信活动,造成不良影响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,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,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。